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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光闪耀 逐梦远航 | 绍兴检察“季度之星”等你点亮!

绍兴检察 2021-04-28

他们,伴着平淡,坚守信念;

他们,伴着困难,勇往直前;

他们,伴着汗水,硕果累累。

在履行法律监督主责主业的道路上,

积极作为,甘于奉献,忠诚担当,

是他们的关键词。

他们正在角逐,

绍兴市检察机关“季度之星”!

为进一步加强检察队伍建设,不断激励年轻干警工作热情,营造攻坚克难、开拓进取、创先争优的工作氛围,近日,绍兴市人民检察院组织开展2019年第一季度“季度之星”评选活动,计划选树一批德才兼备、爱岗敬业、担当作为、创新实干的先进典型。

每次“季度之星”评选将在全市两级检察院评选出5名。目前,经推荐选拔,共有17名干警入围评选。

按姓名拼音排序

No.1

曾获荣誉(请滑动浏览)

2002年度、2003年度先后荣立个人三等功;

2004年度被评为全市“十佳公诉人”;

2010年、2011年、2012年所带领民事行政检察科先后被绍兴市人民检察院荣记集体三等功;

2016年9月,被中共绍兴市委、绍兴市人民政府评为绍兴市G20杭州峰会工作先进个人

人物事迹(请滑动浏览)

2019年一季度,陈蓉同志立足民行检察监督的岗位,踏踏实实做好本职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一是对柳某等人的“套路贷”系列案件进行审查。通过智慧民行系统和非涉密网“浙江法院裁判文书检索系统”,先后对涉及的250余件案件进行逐案排查,并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分门别类,最终确定80余件案件线索的作为监督重点进行调查。至今,已提请市院抗诉6件,对外围证据基本收集到位的19件案件,拟向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后续,将继续对其他线索进行调查。二是对单某担保追偿系列案件进行审查。先后对单某所涉的30余起案件进行排查,确定对3起有价值的案件线索进行监督,目前外围调查已基本结束,待刑事案件判决后即可提请市院抗诉。三是做好日常的民行监督案件的办理。共办理当事人申请的民事裁判结果、执行、审判程序违法等监督案件11件,其中不支持监督7件、终结审查3件(其中1件促使当事人和解),拟发出再审检察建议1件。已发出再审检察建议的7件虚假追索劳动报酬案件已由越城区法院裁定再审。四是根据办案情况,撰写办案札记一篇,对1起监督的虚假诉讼案件做好典型案件的PPT制作初稿。

No.2

曾获荣誉

2012年获绍兴市人民检察院嘉奖;

2013年获绍兴市人民检察院嘉奖;

2015年获评绍兴市人民检察院“优秀共产党员”

人物事迹(请滑动浏览)

今年在“学习强国”APP平台上线以后,我愈发加强了日常的学习。“梦想从学习开始,事业从实践起步”,这是我打开“学习强国”学习平台后看到印象最深刻的话,里面的专题内容丰富,深深吸引着我。我每天早晨醒来的第一件事就是刷新实时新闻,遇到精彩的内容便立刻分享。其中“专题考试”和“答题知识”等模块可以让我通过答题对学习中的问题查漏补缺,检验自己的学习所得。通过一个个视频、一篇篇文章的学习,让我对时事政治和新思想有了更深刻的理解。“学习是最廉价的高贵行为,它总会带给你智慧。”每天登陆“学习强国”已成为我的生活习惯和自我要求。我每天利用工作之余的碎片时间进行学习,学习时对一些经典论断和感兴趣的文章及时收藏记录,将一些好的片段总结到一起。日积月累,持之以恒,把学习作为一种追求、一种爱好、一种健康的生活方式。通过学习还可以积分,截至3月31日,我平台积分名列前茅


No.3

曾获荣誉

2016年全省检察机关首届新媒体“三优”评比活动中,获“优秀小编”称号;

2017、2018年度绍兴市检察院优秀党员

人物事迹

在检察院有这样一群人,他们为编好每一期微信加班加点,为写好每一篇文章废寝忘食,为策划每一次活动绞尽脑汁,而我就是他们其中的一员。一季度以来,参与制作绍兴“两会”检察之声系列微信作品《绍兴检察2018年干了啥?尽在“掌”握!》《2018年检察工作,“数”给你看》《检察工作报告中的那些案例 例例在目》等,达到了良好的传播效果和宣传效果;参与制作的检察形象短片《我是谁》被绍兴发布、浙江检察微信公众号、最高检微信公众号转发,并荣获正义网评选的月度优秀检察新媒体作品;《前夫留下的“债”没了》《飞来的债务终被免除》等所写的文章发表在检察日报、浙江法制报、正义网、浙江检察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参与改版绍兴市检察院门户网站,该门户网站获“政法优秀网站”称号;参与举办了2019年度绍兴检察人员知识更新培训班,从制定培训方案、费用请示报告、学员手册到培训期间的纪律维护、接待老师、食宿安排,全力落实好、安排好培训中的每一项工作。我愿意继续做好综合部门里的螺丝钉,在平方的岗位上默默地发挥自己的光和热。

No.4

曾获荣誉(请滑动浏览)

2018年绍兴十佳优秀青年;

2018年度全省检察公益诉讼优秀研究成果二等奖;

2018年全省检察理论研究年会优秀论文二等奖;

2018年浙江省法学会“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专题研讨会征文三等奖;

2018年个人嘉奖、优秀共产党员

人物事迹(请滑动浏览)

工作中兢兢业业,责任心强,面对岁末年初案件数量大幅上升等情况,主动加班加点,承办疑难复杂案件,共审查基层院上报的34件公益诉讼案件,2件行政诉讼裁判结果监督案件,在严把办案节奏的同时,做到细致严谨,在法律适用等争议问题不断沟通研究,力求案件质效优良。工作中勤于思考,统筹兼顾,除案件审查外,还有条不紊地承担了材料撰写、总结调研等工作,立足办案实践思考公益诉讼工作中的问题及难点,力争提出有参考性的观点意见。工作中勤奋好学,积极实训,认真参加上级院组织的公益诉讼培训等活动,在紧张充实的培训期间,迅速更新业务知识,努力完成实训任务,进一步提升了业务素养。

No.5

曾获荣誉(请滑动浏览)

2018年度市级优秀共产党员;

2018年9月,参与全市女检协与法官协会、律师协会联合举办“法律职业·我们的芳华”演讲比赛获二等奖;

2017年11月,参与撰写论文《检察官办案分层分类评价机制研究》获全省检察机关优秀调研成果二等奖;

2017年3月,参与撰写论文《枫桥经验启示下的绿色司法——检察机关参与社会治理机制探索》获践行绿色司法理论研讨会特别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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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岗期间务实勤勉,尽职尽责。今年以来,工作认真,自觉加班加压,在事多人少的情况下,认真完成《检察情况反映》多个系列专刊撰写、编发工作,20余篇信息稿被高检院、省院、市委办重视并录用刊发,多篇信息获领导批示,信息工作名列全省前茅;同时为进一步提高信息工作的撰写质量,集中收集、整理了近三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信息材料,并从中选出近百余篇优秀信息形成汇编手册。积极撰写综合材料,完成全市检察机关工作总结,全市信息工作考核及通报等重要文件;协助领导同事参与撰写“两会”检察工作报告、全市检察长会议讲话,以及向党委、人大、政府等作专题汇报稿等综合材料;参与起草“十个专项”、“三服务”等重要文件机制。

No.6

曾获荣誉

2018年度因工作成绩突出,被绍兴市人民检察院评为优秀等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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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常工作中尽职尽责,对交办的工作均能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发挥好检察技术服务作用,通过手机、硬盘等数据恢复,做好电子数据勘察与取证工作。认真有序推进智慧检务相关项目,升级相关功能,细化部分内容,确保更好运行。努力做好维护网络安全和大楼监控安全等工作,今年以来,从事的网络与信息安全相关工作,未发生网络安全事故,同时,认真仔细做好全院大楼监控系统、门禁道闸系统和办公网络的维护工作,确保了各系统正常运行,出现问题能及时解决。服务保障好电视电话会议,做好各类视频会议技术保障工作,以及对基层检察院的技术指导,一季度以来,历次会议均保障到位没有发生技术问题。此外,协助做好“河长制”联系部门相关工作,做好每月巡河,一月一通报等工作。

No.7

曾获荣誉

2014年度柯桥区机关优秀共产党员;

2015年度、2018年度区级公务员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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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第一季度, 金栋女同志共办理批捕、起诉案件35件66人,其中办理了恶势力青某等人诈骗案、朱某等人虚假诉讼案等一系列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有力维护了刑事司法的严肃性和检察监督的有效性。办理青某等人诈骗案期间,针对该案被害人达1700余人,涉案金额特别巨大的情况,该同志认真梳理案件证据材料,重点审查客观性证据,细致核算涉案金额,及时将案件诉至法院,取得了办案的良好效果。与此同时,加强法律监督,认真梳理涉案人员情况,周密组织证据,就遗漏犯罪嫌疑人与侦查机关沟通协调、引导取证,最终对喻某等20人以涉嫌诈骗罪追加起诉,现该20人均已追诉到案,其中3人已被依法批捕。

No.8

曾获荣誉(请滑动浏览)

2018年:年度优秀公务员;

2017年:年度优秀党员;

2016年:全省检察教育培训精品微课、年度基层优秀党务工作者、市检察院“检察之星”、绍兴市“传承大禹精神,弘扬大禹文化”微宣讲大赛优秀奖;

2015年:市检察院首届“百辩青春”辩论赛优秀辩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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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同志服从组织领导,尽职尽责,加班加点完成以下工作:思想政治方面,注重思想政治的学习,担任所在支部组织委员,协助支部书记做好支部会议、党费收缴等工作;未检工作方面,协助员额检察官办理各类案件数十件,包括省检察院督办的公安部B级通缉犯姚某某系列强奸杀人案、98年皋埠命案等。赴学校法治宣讲1场,覆盖学生人数300余人;综合工作方面,担任院工会妇工委员,组织女职工参加“三八节”瑜伽练习等活动、参与巾帼文明岗申报等工作。担任工会出纳,负责工会活动经费报销等工作。参与院新春晚会组织、主持和演出。

No.9

曾获荣誉

2018年,《民事抗诉标准研究》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优秀专题调研成果二等奖;

《精准监督视野下的民事抗诉》在“新时代女检察官新形象新作为”征文活动中获二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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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在求知中增长才干,在创新中成就事业。牢记精准把握法律要义、处理案件不枉不纵的重要性,把切实维护百姓利益、司法为民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努力在民行岗位上交出一份满意的答卷。一是强化监督,捍卫公平正义。依法打击套路贷等虚假诉讼类案件,2019年第一季度抗诉改判1件,向法院提出抗诉2件。二是恪守信仰,情牵群众利益。认真审查处理每一个民事监督案件,坚持不偏不倚的原则下,少一些冷漠,多一些宽慰,始终彰显检察机关的人文关怀。在办案的同时,做好释明工作,以案说法。三是点滴积累,提高自身素能。作为一名年轻的“民行人”,其从做第一份笔录、整理第一本案卷、起草第一份文件、审查第一起案件起,始终坚持高起点定位,高标准要求,自我加压,苦练内功,在点滴积累中逐步积累办案经验。除办好案件、做好内勤工作外,在处室长的指导下,该同志参与了智慧民行软件开发方案部分内容的撰写,并重点就劳务合同纠纷的监督点形成开发方案。在这个过程中,其不仅拓宽了法律业务知识,更提高了运用科技手段发现线索的能力和水平。

No.10

曾获荣誉

2015年获绍兴市检察机关“以兰喻检”征文比赛三等奖;

2018年获评诸暨市优秀公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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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辉同志能够紧紧围绕基层检察实践热点和检察改革开展分析,用活用好业务数据,做好业务数据分析的“超强大脑”,通过数据调研分析服务于检察工作和办案工作。率先尝试撰写区域性年度刑事犯罪态势分析报告,《2018年诸暨市刑事犯罪态势分析报告》又被绍兴市检察院检察长批示肯定,并先后被绍兴市检察院及省检察院《业务分析专刊》(2019年第2期)采纳,发挥了业务分析研判的最大价值,为推进新时代四大检察和区域社会治理贡献了案管力量和检察方案。另外,在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深入推进之际,其通过调研梳理提出检察办案应对,撰写的《从主观供述的陷阱看客观性证据的重要性》被《绍兴检察》(2018年第6期)采纳。

No.11

曾获荣誉

绍兴市G20杭州峰会工作先进个人;

浙江省“五水共治”信息工作先进个人;

绍兴市检察机关公文写作标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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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助员额检察官做好案件办理工作,作为检察官助理,第一季度协助员额检察官办理审查逮捕、不捕复核等案件16件。积极进行调查研究,开展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案件调研,形成书面调研报告,开展妨害公务罪案件调研,形成书面调研报告,开展刑事案件审查报告质量专题调研工作,形成书面调研报告。调研成果丰富,有三篇调研成果在期刊发表,其中国家级期刊一篇(《中国检察官》)、省级期刊一篇(《陕西警官职业学院学报》)、市级期刊一篇(《绍兴检察》),两份信息在市院情况反映刊发(2019年第2期、第11期)。协助部门领导加强制度建设,研究草拟《绍兴市人民检察院 绍兴市公安局关于在基层公安机关设立检察官办公室的实施意见》并与公安机关联合发文、《绍兴市人民检察院涉黑涉恶刑事案件审查发现职务犯罪线索办法》以及《绍兴市人民检察院请金融行业专家参与疑难复杂刑事案件研讨办法》。


No.12

曾获荣誉(请滑动浏览)

2012年绍兴市人民检察院优秀等次公务员;

2013年绍兴市“优秀抽查考核庭”公诉人;

2014年绍兴市人民检察院优秀等次公务员;

2014年绍兴市第六届“十佳公诉人”;

2016年绍兴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青年之星”;

2016年祁志强等人抢劫、盗窃案被浙江省人民检察院评为”优秀刑事抗诉案件”;

2016年绍兴市人民检察院嘉奖;

2017年绍兴市人民检察院三等功;

2018年绍兴市人民检察院优秀等次公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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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一季度,共受理刑事案件7件,办结4件,出庭公诉1件。作为市院扫黑办成员,指导多件基层院办理的省市级挂牌督办涉黑涉恶案件;赴山东学习考察扫黑除恶工作经验,在全市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部署推进会上介绍考察经验;连续加班加点撰写《2018年绍兴市检察机关涉黑涉恶案件办理及数据统计情况分析》,制定《绍兴市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年”行动方案》《绍兴市检察机关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案件“回头看”活动方案》《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活动的方案》《绍兴市检察机关涉黑涉恶、“保护伞”线索移交工作规定》等。

No.13

曾获荣誉

2018年6月绍兴市直机关“服务先锋标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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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要求自己,提升觉悟。始终牢记作为一名共产党员的使命所在,努力提升自己的政治思想觉悟,作为支委会的一名委员,认真做好本季度支部学习情况记录,组织开展党员主题党日活动,做好日常党务工作。工作认真负责,勤勉肯干。作为案管窗口的一名工作人员,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群众服务的宗旨,秉持着让群众“最多跑一次”的服务理念,认真受理好每一件案件,把好每一个案件的进出关;发挥全国律师权利保障示范院的模范作用,为律师阅卷提供便捷服务,受到了律师的广泛好评;作为市院“一体化”专班成员,负责联络上下级检察院的相关情况和与外单位联系等事宜,确保本季度一体化任务顺利完成;作为市院“扫黑办”的一名成员,努力配合公诉的同志做相关辅助工作,加班加点,顺利完成台账整理核对工作。

No.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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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6月被市直机关工委评为市直机关“志愿者先锋标兵”;

2018年1月被绍兴市人民检察院评为2017年度“优秀共产党员”;

2018年1月被绍兴市人民检察院评为2017年度“优秀公务员”;

2019年1月被绍兴市人民检察院评为2018年度绩效考核优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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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第一季度,兢兢业业、任劳任怨,始终发扬无私奉献、耐心细致、严于律己的作风,以坚定的立场,务实的工作作风,认真地履行了职责:勤学善思,素质高。政工工作要求严格,工作难度高、强度大,不断学习干部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不断提高业务工作水平,在领导的指导下,并和其他同事一起制订、完善了单位的数项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了干部人事制度建设等工作,使组织部内部管理实现了制度化、规范化,保证了部门工作协调、高效地运转。敬业奉献,业绩佳。作为一名普通干部,尽心尽责发挥好参谋助手作用,较好地完成了部门领导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近期更是较好地完成了全国检察机关队伍管理信息系统全市两级院500多人次的数据维护校核工作、市院2018年度公务员年报统计工作、全市检察机关76名从事检察工作满30周年荣誉奖章申请颁发工作、协助完成市院院领导班子年度考核工作和市院2019年度面向“双一流”高校及五大政法院校择优选调4名应届毕业生政审考察等工作。

No.15

曾获荣誉

2019年2月被政协绍兴市委员会评为“2018年度市政协系统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履职先进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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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温一浩同志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共主办各类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2件,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一是在打造精品案例上狠下功夫,谋划推进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牢固树立“精品”意识,办理的嵊州市某局怠于履行失信者监督管理职责案促进落实失信黑名单管理,办理的嵊州市某局怠于履行国有资产保护案助力化解企业与政府之间长达十三年的拆迁纠纷矛盾,该两案皆被评为绍兴市公益诉讼月精品案例。二是在打造可复制案例上狠下功夫,切实维护舌尖上的安全。春节前夕,抢抓食品消费需求旺盛,食品安全风险集中的敏感机遇期,全面摸排和调查后发现2018年度嵊州市有8000余头未经检疫的生猪被屠宰后流入市场,在此基础上又追根溯源深挖生猪耳标管理缺失等源头管理漏洞,并拓宽食品安全领域向生态环境资源领域延伸,办理了污染环境和非法占用基本农田公益诉讼案件。后该案作为典型在全市推广,绍兴全市共办理此类案件30余件。三是在归纳经验上狠下功夫,提升检察公益诉讼办案质效。撰写的《非法生猪屠宰需引起重视》检察专报获得嵊州市主要领导的肯定,也推动了嵊州市食品安全委员将规范生猪定点屠宰纳入2019年嵊州市食品安全工作重点之一。

No.16

曾获荣誉

2018年1月所在办案组被绍兴市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市检察机关优秀检察官办案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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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叶栎同志始终牢牢把握检察工作新的时代坐标,围绕业务工作,强化目标导向和责任担当,认真完成院党组及上级部门部署工作,积极开展党建工作和工会工作,尽心履职,共参与办理公益诉讼、非诉执行、生效裁判结果监督等案件33件。其中,由叶栎同志为主调查的某系列案,经过一个月的深入摸排,发现案件线索100余条,现已成案14件,发出检察建议14件,追回国有财产30余万元;参与开展的“肉类食品检察公益诉讼专项行动”中,连续多天凌晨联合行政部门深入乡镇街道各大中型农贸市场开展对肉类食品安全的监督检查,发现违法行为30余起,积极参与对畜禽养殖、屠宰、检疫环节的调查工作,实现对畜禽养殖到肉类食品销售全方位监督。针对发现的问题共向相关部门提出检察建议19件,并与相关部门单位加强沟通协调,顺畅相互间职责,推动相关部门依法履职。案件办理后及时将办案情况进行梳理,其中编写的《新昌检察开展畜禽产品安全防控》《浙江新昌:检察建议助推畜禽产品安全专项整治》分别被浙江检察网、正义网采用,实现“三个效果”有效统一。

No.17

曾获荣誉(请滑动浏览)

2018年1月,被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政治部评为2017年度《浙检绿苑》优秀通讯员;

2018年3月,被检察日报社评为2017年度全国检察宣传先进个人;2018年11月,撰写的调研文章被浙江省检察院评为2018年全省检察机关知名期刊优秀成果奖;

2018年12月,被浙江省人民检察院评为“全省检察理论研究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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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第一季度以来,赵益奇同志在司法行政岗位上勤勉工作,努力克服事多人少矛盾,顺利推进各项工作稳中有进。一是认真起草各类文件。充分发挥办公室收集数据、总结经验、服务决策作用,共起草各类文件9项,起草各类汇报材料、讲话稿件共计12篇,其中1项获得区委主要领导批示肯定。二是强化检察信息宣传。参与撰写、修改、编发检察信息和宣传稿件,共编发信息25期,在《法制日报》《检察日报》等国家级媒体发表宣传稿8篇,《浙江法制报》等省级媒体35篇。三是提升理论研究水平。积极申报高检院、省法学会等理论研究课题,在《绍兴检察》发表论文1篇,并于去年12月入选全省检察理论研究人才。

他们未必人人做到996,但一定都在本职岗位上辛勤耕耘,挥洒汗水。通过介绍,相信您已对本次“季度之星”获选人有了初步了解。那么,现在就请您投投票,为心水的候选人助力!

投票须知


1、投票截止时间为4月20日17:00;

2、最多可选择5名候选人;

3、每个微信账号最多可投票一次;

4、本次投票仅作为“季度之星”评选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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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吴闻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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